石奢
春秋时楚国人。任楚昭王相。坚直廉正,无所阿避。巡行各县,见路中有人杀人,派人追捕,却是自己的父亲。他释放父亲,自缚抵罪。楚王赦免他,使继续任相。他不受命,自刎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楚国人。楚昭王时为相,刚直廉正。曾于途中见有杀人者,追捕之,乃其父,以孝纵之,然后自缚请罪。王赦奢,奢以不奉主法非忠臣,自刎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楚国人。楚昭王时为相,刚直廉正。曾于途中见有杀人者,追捕之,乃其父,以孝纵之,然后自缚请罪。王赦奢,奢以不奉主法非忠臣,自刎而死。
春秋时楚国人。任楚昭王相。坚直廉正,无所阿避。巡行各县,见路中有人杀人,派人追捕,却是自己的父亲。他释放父亲,自缚抵罪。楚王赦免他,使继续任相。他不受命,自刎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楚国人。楚昭王时为相,刚直廉正。曾于途中见有杀人者,追捕之,乃其父,以孝纵之,然后自缚请罪。王赦奢,奢以不奉主法非忠臣,自刎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楚国人。楚昭王时为相,刚直廉正。曾于途中见有杀人者,追捕之,乃其父,以孝纵之,然后自缚请罪。王赦奢,奢以不奉主法非忠臣,自刎而死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书名。一名《柳氏释史》。唐柳璨撰。十卷。璨以刘知几《史通》讥驳经史过当,遂写书加以辨驳。第十卷系摘取刘知几修撰高宗、武则天、中宗、睿宗四朝实录失误的史实。已佚。
见“楚固拉干”(2349页)。
指国君、天子。《尚书·益稷》:“股肱喜哉,元首起哉,百工熙。”注:“元首,君也。”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朝廷无诌谀之士,元首无失道之愆。”注:“师古曰:元首谓天子也。”
西汉高帝六年 (前201) 置, 属豫章郡。治所在四望山 (今江西都昌县东南周溪镇泗山)。三国吴属鄱阳郡。南齐永初二年 (421) 废。
官署名。清代管理东陵陵寝三衙门之一。设于直隶遵化(今属河北),包括昭西陵、孝陵、孝东陵、景陵、裕陵、定陵、定东陵及惠陵等八处。设掌关防郎中一人,郎中五人,员外郎十六人及读祝官、赞礼官、笔帖式等员。掌东
不分卷。近人马其昶(详见《毛诗学》)撰。书名所题三经,指《孝经》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。在自序中称,圣人之道“莫切于《孝经》,莫辨于《大学》,莫邃于《中庸》。”郑玄认为,《孝经》是孔子所作,马其昶谓非孔子自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左、中、右尚方署下皆置,设丞。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。
在今江苏丰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徐州府一》:泥沟 “在沛县西北五十里。亦名泥沟河。源出山东滕县白马山,自鱼台县流入,经沙河镇西南入漕河”。
即今广东化州市西北中硐镇。明万历《高州府志》卷1:化州有中峒墟。清光绪《高州府志》卷10化州:中峒墟在“州西北八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