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武
见“卫武公”。
见“卫武公”。
质即质子。汉代周边少数民族首领或邻国国君为取得汉王朝信任和保护,常将子弟送至京师长安或洛阳作为人质,是汉王朝控制周边少数民族和邻国的一种手段。《汉书·和帝纪》:“自是西域降服,纳质者五十余国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,员额若干人,由总统府聘任之。
【介绍】:初唐僧人。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能诗,善辩,尤爱嘲谑。显庆五年(660)曾奉旨于洛阳宫中与道士李荣辩而胜之。后住洛阳大敬爱寺。著有《众经目录》收入《大正藏》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存诗1首。
即“那牙勤”(929页)。
《汉书》卷八十七上《扬雄传上》:“先是时,蜀有司马相如,作赋甚弘丽温雅,雄心壮之,每作赋,常拟之以为式。”“孝成帝时,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……召雄待诏承明之庭。”西汉文学家扬雄很喜欢司马相如的赋,常仿效
三卷。明李经伦撰。李经伦事详《礼经类编》。此书分上、中、下三卷,上卷共十章,一为“稽中”,二为“原明”,三为“稽圣经”,四为“原敬”,五为“慎致知之要”,六为“原内外动静之合一”,七为“原诚意”,八为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实业科学务。三十二年,并入学部。
在今江苏丹阳市东北五十里元 《至顺镇江志》 卷7: 随驾山“在 (丹阳) 县北五十里经山西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5镇江府丹阳县: 随驾山 “相传秦始皇尝过此,今县北十五里有秦驰道,亦以始皇名也”。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藏族。廓尔喀(今尼泊尔)侵略后藏期间,于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,被廓尔喀人所劫。同年,返藏,携带信件,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
即今山东费县西南八十里关阳司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