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益之法
汉武帝时颁行的法令,内容为惩处朝臣阿附诸侯为其谋利或与诸侯结党的违法行为。据《汉书·诸侯王表》,武帝时因衡山王、淮南王谋反,为削夺诸侯王势力,遂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“律郑氏说,封诸侯过限曰附益,或曰阿媚王侯,有重法也。”颜师古注:“附益者,盖取孔子云‘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’之义也,皆背正法而厚于私家也。”
汉武帝时颁行的法令,内容为惩处朝臣阿附诸侯为其谋利或与诸侯结党的违法行为。据《汉书·诸侯王表》,武帝时因衡山王、淮南王谋反,为削夺诸侯王势力,遂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“律郑氏说,封诸侯过限曰附益,或曰阿媚王侯,有重法也。”颜师古注:“附益者,盖取孔子云‘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’之义也,皆背正法而厚于私家也。”
?—1530明代蒙古兀良合部人。成吉思汗臣济拉玛(者勒篾)后裔,朵颜卫都督花当次子。正德十年(1515),因要求明朝增加市赏未遂,以千骑毁鲇鱼关入马兰峪(均在今河北遵化),杀明参将陈乾。后遣使请罪,明
同“鸟尽废良弓”。明李开先《宝剑记》二九出:“回首十年万事空,只愁无计出牢笼,苍天何事困英雄!侵云杨柳由他绿,向日葵花空自红,才知鸟尽折良弓。”
读音:Láng【综】源出不详。陕西西安有此姓。
官名。即“内阁承宣厅副厅长”。
元世祖皇后。弘吉剌氏。至元二十年(1283)进为皇后,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(宫帐)。世祖年高患风疾,相臣常不能见,故得预朝政。生子铁蔑赤。
即“寄资”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即“寄资”,见该条。
【介绍】:唐末五代时楚州山阳人。刘金子。吴杨行密时,父卒,仁规代为濠州刺史。颇苛刻用事,未协众心。后官至清淮军节度使。
北周置。仿《周礼》调人下士在秋官府设,正四命,下有司调中士、下士。
南朝.宋.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任诞》:“王孝伯问王大:‘阮籍何如司马相如?’王大曰:‘阮籍胸中垒块(指郁结在胸中的愤世疾俗之气),故须酒浇之。’”晋人王孝伯问王大:“阮籍比之司马相如怎么样?”王大认为两
比喻歌声圆润婉转,犹如珠之连贯成串。唐代白居易《寄明州于驸马使君三绝句》诗:“何郎小妓歌喉好,严老呼为一串珠。”亦作“一索珠”。白居易《夜宴醉后留献裴侍中》诗:“翩翩舞袖双飞蝶,宛转歌声一索珠。”又作